為行業關注的石材產品出口退稅率問題,日前明晰起來。財政部和國家稅務總局商國家發展改革委、商務部、海關總署發布了《財政部 國家稅務總局關于調低部分商品出口退稅率的通知》,規定自2007年7月1日起,調整部分商品的出口退稅政策。通知中明確,“部分石料、陶瓷、玻璃、珍珠、寶石、貴金屬及其制品出口退稅率下調至5%”。部分石料被列入容易引起貿易摩擦的而降低出口退稅率的商品之中。石材出口退稅
自去年以來,在行業圍繞取消部分石材產品出口退稅率問題與有關部門的溝通過程中,石材企業加深了對自身產品資源重要性的認識。此次關于調低部分商品出口退稅率的通知的發布,無疑對優化石材出口產品的結構有著積極意義。中國石材工業協會有關負責人認為,石材企業將在進一步提高認識的同時,在產品的種類、質量及適銷對路等方面都要上新臺階。協會希望廣大石材企業抓住時機,開拓國內外市場,保持良好的進出口勢頭。(鐘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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