針對小企業“投資小、污染大”的特點,南安市政府提高建廠的門檻,要求新建的石材企業最低總投資從300萬元提高到500萬元,另外,配套污染防治資金不得低于總投資的5%,達不到標準的,相關部門不予辦理手續,銀行不予貸款。為此,有近70家小企業因達不到要求而被有關部門否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