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礦區兩項許可證引起紛爭
[ 發布時間 : 2006-1-11 8:31:52 ] 瀏覽次數:
襄陽區有幾家新開的采石廠,在國土部門拿到《采礦許可證》以后,卻遲遲辦不了《安全生產許可證》;而已投入數百萬元的礦主們只好陷入漫長的等待中,這到底是怎么回事呢?
襄陽區東新鎮三河村17組是丘陵地貌,數十個小山頭連綿起伏,一眼望不到盡頭。隨著附近的國家重點工程崔家營水利樞紐和漢丹鐵路復線的開工建設,這里的石材就成了眾多投資商眼里的寶貝,從去年底到今年9月份,先后有7、8位投資商申請在這里開辦采石場,然而已經拿到國土部門頒發的采礦許可證的幾位礦老板不僅沒有嘗到甜頭,反而陷入了深深地困惑之中。
某礦老板表示,到目前光修場子和道路就已經花了大幾十萬進去了,加買設備都快有100萬了。已經停了幾個月,不知道市安監局是怎么回事,為什么不批?要什么給它辦什么,該辦的資料、培訓都辦了。
是什么原因導致礦主們辦不了安全許可證呢?襄陽區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副局長崔玉杰說:從去年至今,我們已經給兩家采石廠發放了安全生產許可證,但是沒有受理任何三河村采石場業主的辦證申請。而按照程序,沒有安監部門的安全生產意見書是不能發放采礦許可證的。
襄樊市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監管一科詹科長:“它一個組里面批了5家采石場,就是一個村里面的一個組。我們要求他們拿方案,你整體規劃在這個地方到底是幾家?在符合你規劃的條件下,我再按我的安全條件來走。我們跟襄樊市國土局進行了溝通,襄樊市國土局解釋說:發證權是襄陽區國土局在發證,他們是一個監督指導關系。有這種情況肯定是不行的,襄樊市國土局的意見是你暫時不要發證。”
而根據襄樊市原來的礦山資源整體規劃,根本沒有新增采石場的方案,而新的礦山資源規劃還不知何時出臺?所以安監部門拒絕受理新增采石場的申請。他們的理由是兩個采石場之間必須相距550米,這是爆破的安全距離,而當地國土部門依據的政策規定,兩個采石場之間的最小距離不得少與30米,于是他們依此允許在三河村17組辦3—4個采石場。
負責發放采礦許可證的襄陽區國土資源管理局礦管站辦公室主任賈耀明介紹了他們的發證辦法。“辦理采礦許可證這一塊,只要他符合條件,資料提交齊全,我們才給他們發證,不存在辦證難的問題。”
于是這兩個安全距離的不統一,導致當地國土部門和安全監督部門,在發放采石場的采礦許可證和安全生產許可證上立場迥異,也直接導致那些手持采礦許可證的礦主們進退兩難、損失慘重。
襄陽區的這場許可證之爭從表面上看,是一個安全距離之爭,是一個辦證程序之爭,但是從中我們不難看到,真正要把安全生產工作做到實處,我們要做的還有很多。比如各部門政策之間如何協調,執行政策是否能不打折扣?資源開發的規劃是否科學合理?安全生產管理是否嚴格規范等等。只有全社會都來關心重視安全工作,科學規范安全生產管理,我們才有可能真正建設一個安全的社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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