進口石材涂料明年法定檢驗
[ 發布時間 : 2005-7-29 8:36:40 ] 瀏覽次數:
為保證進口石材和染料等建筑材料的質量,保障我國人民健康,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進出口商品檢驗法》,國家質檢總局、外經貿部、海關總署日前聯合發布公告,對進口石材和涂料大類商品實施法定檢驗。公告內容如下:
自2002年1月1日起,對進口石材、涂料大類商品(H S編碼附后)實施法定檢驗;
自2002年1月1日起,對進口石材、涂料類商品,海關憑出入境檢驗檢疫機構出具的《入境貨物通關單》驗放;
該類商品的環境控制要求必須符合國家標準《民用建筑工程室內污染環境控制規范》和國家標準《室內建筑裝飾材料有害物質限量》中相關材料的有害物質的限量規定;經檢驗不符合國家有關限量規定的,不得銷售和使用;
對進口石材、涂料類商品的報檢和出具證書等按照原國家出入境檢驗檢疫局 的有關規定執行。檢驗和監督管理規定等將另行發布。
進口石材、涂料類商品法定檢驗H S編碼目錄
2515項下所有編碼
2516項下所有編碼
6801項下所有編碼
6802項下所有編碼
3208項下所有編碼
3209項下所有編碼
* 本信息真實性未經證實,僅供您參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