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世界上衡量一家企業是否有實力的標志之一,就是它申請并取得了多少專利和商標等知識產權,哪家企業專利工作開展得好,哪家企業就能在激烈的市場競爭中多一份主動,多一份優勢;反之,就要被動挨打。一位企業家說:“專利是凌駕于企業經濟活動之上的寶劍”。這話很有見地。每位企業家都應該牢牢握緊無形資產這把“寶劍”,創立品牌,保護品牌,增強企業的知名度,提高產品的市場占有率,這樣才能創出更好的經濟效益。
(編者說:讀完畢德祥的短文,對石材企業來說感慨萬千,確實,石材企業都重視企業的無形資產,但是由于品牌意識薄弱,對專利商標不重視,認為在國內法制未完善的條件下,即使申請了專利,注冊了商標,總是有人仿制的,到時一味打官司,把時間與精力分散了,反而是自討苦吃,因而,對專利,商標不大興趣。這只能在現階段暫短的時期可以生存,而到了國際市場,缺乏專利和商標的知識產權;很好的產品也會變為“賤貨”,此時心痛如割已晚了。建議廣大石材企業能研制、生產的新產品應走申請專利,注冊商標的路子,重視運用國家的《商標法》、《專利法》等有關知識產權保護的法律、法規保護自己的產品,使自己的企業穩健、依法地不斷發展,這亦是生財之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