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強化督導--確保石材加工污染防治落到實處
[ 發布時間 : 2004-11-16 15:58:22 ] 瀏覽次數:
上月下旬日照市石材加工污染防治專題會議召開以來,各區縣政府及有關部門認真貫徹會議精神,按照“四有(有領導組織、有管理隊伍、有明確的治理目標、有考核獎罰機制)”整治工作思路,全面開展了石材加工綜合整治工作。
11月5日-6日,日照市環保局與日照電視臺等有關部門組成了石材綜合整治督導組分赴東港區、莒縣和五蓮縣進行了督導檢查。日照市共有石材加工企業1147家,生產設備1544臺套,已上污染防治設施914臺套,年產廢水820130噸,年產鋸泥量203230噸,年產廢渣量143100噸,石材加工業主要分布在東港區的陳疃鎮、南湖鎮和五蓮縣的街頭鎮、洪凝鎮、潮河鎮、叩關鎮以及莒縣的龍山鎮。各區縣行動迅速,都采取切實措施落實市政府文件和會議精神,五蓮縣綜合整治領導小組在前期整改基礎上進一步加大治理力度,先后對街頭鎮3家石材加工戶實施了關停治理,在鄉鎮建立了專業管理隊伍,有領導分管,有規章制度,有固定排放點。
但日照市石材加工污染現狀仍然十分嚴重,形勢不容樂觀。一是執法力度不夠,關停治理決定沒有執行到位,致使部分鄉鎮的石材加工戶未按要求限期整改或停產治理,繼續超標排污。二是現有的污染防治設施不達標。截至目前,日照市石材加工戶現已建成大鋸污染防治設施(沉淀池)914家企業,約占石材加工業的80%,但普遍存在著沉淀池不規范,容積太小,處理能力不夠等問題,達不到治理標準,全市僅有806家辦理了環保驗收手續,占日照市石材加工業的70%。三是部分石材加工戶的切、磨機未按要求設置沉淀池,切磨石材產生的污水未經處理直接外排,對環境造成了極大污染,直接威脅著日照市生活飲用水源地的水質安全。
督導組要求,各區縣政府及有關部門要進一步貫徹落實石材加工污染防治專題會議精神,按照 “四有” 工作思路,盡快查清石材加工企業的數量、規模,有無有效的治理措施,是否辦理環保手續;對環境污染嚴重、沒有治理價值的企業,采取停電、拆除生產設施等措施,堅決予以關閉;對項目選址存在嚴重問題的,責令限期搬遷;對沒有污染治理設施或污染治理設施運轉不正常、不能穩定達標的要立即責令停產治理。對治理污染態度不積極、限期內沒有完成治理任務的石材加工戶,依法予以關停,對能夠達標而沒有辦理環保審批手續的,限期補辦手續;盡快選擇石材污泥和廢石料集中存放場所,集中存放場所要有防滲、防揚塵等措施,以便于回用。整治效果定期向全市通報,確保今年12月底前圓滿完成全市的石材加工污染綜合整治任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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